一、项目名称: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整理及信息化服务
二、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地点: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
四、项目控制价:不超过12万元/年。
五、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二)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信息化加工类)甲级资质。
2.持有档案产品与服务类企业认证证书。
3.持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
4.持有CMMI3级以上能力成熟度证书。
5.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事档案数字化采集软件(提供著作权证书及软件采集基本信息页、目录页截图)。
(四)近3年经营活动,没有发生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比选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文件:
1.整体方案及报价函。
2.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3.项目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提交时间、地点:2021年8月9日上午10:00前,送达比选文件(须密封),证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地点在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503室。
七、比选确认:2021年8月9日上午10:30-11:30,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公示。
八、通告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9日
联系人:柯勐 电话:203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