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医疗护理员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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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我市医疗机构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护理员专业素质,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23〕842号)精神,我中心拟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现面向社会招生,简章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正在或拟在我市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无犯罪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二)拟在各医疗机构“无陪护”病房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优先予以培训。
  二、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下培训为集中培训,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线下需集中培训7天,以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线下需集中培训9天。
  三、培训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时间、地点后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免培训费用,但是若已报名未完成培训及考核的需承担已发生实际费用。
  五、考核及证书
  由厦门市护理质控中心组织理论和技能考核。
考核合格,经市卫健委审核后,由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发《福建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全省通用。
  六、特色服务
  考核合格,将推荐至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康复医疗中心等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2039505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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