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营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的要求,我中心拟于即日起常年举办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或拟从事营养配餐与指导、母婴服务、健康管理、学生医疗保健、保健食品、食品烹饪与加工、体重与生活管理、餐饮管理等相关职业的营养人员。
(一)医疗卫生机构
1.疾控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2.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公共卫生和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3.妇幼保健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4.乡镇卫生院卫生专干、村诊所村医;
5.健康教育机构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6.疗养院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二)教育机构
1.中小学校校医或从事营养管理工作人员;
2.托幼机构膳食管理人员。
(三)民政机构
养老机构从事膳食和营养管理工作人员。
(四)体育相关机构
健康中心、运动健身会馆从事营养相关工作人员;
(五)食品企业从事营养技术管理工作人员
(六)其他机构和个人
1.集体食堂、单位食堂、餐饮从事营养管理工作人员
2.志愿者、家庭成员
3.家政服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考试
1.培训内容: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2.考试方式及题型:
3.权威认证:
参加省统一认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人社网上可查询(http://zscx.osta.org.cn/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全国通用。可作为就业、上岗、晋级相关技能证明。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课程+考前直播串讲方式,其中:网络课程随报随学,考前直播串讲考前两周内安排。
四、报名条件
按照《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开发〔2022〕1 号)规定。(见附件1)
五、收费标准
1.个人报名:四级2080元/人,三级2380元/人。以上不含认定费,认定费缴纳另行通知。
2.团体报名:请咨询报名点工作人员。
六、报名流程
1.扫二维码报名。
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开班第一天提交):
(1)填写《福建省职业技能统一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 ;
(2)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在上,背面在下) ;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6个月)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3. 报名热线:
思明区、湖里区:林老师15980961274,0592-2026037;
海沧区:张老师 18030033167;
集美区、同安区:陈老师 13459048369;
翔安区:林老师 13164875323。
七、补贴申请条件及标准
参加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行向市人社局申请培训补贴:
(一)申请条件
1. 在职学员:申请补贴当月需缴交厦门医社保,并办理就业登记。
2. 失业学员:办理失业登记。
3、申请时限:证书核发日期之日起6个月内。
人事关系在机关、事业等财政供养单位的人员,不享受下列补贴。
(二)补贴标准:四级1000元/人,三级1500元/人(以申请时政策为准)。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