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三孩”政策开放,国家越来越重视幼儿教育事业,据权威数据统计,2019年开始,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需求资源大幅上涨。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对专业保育师人才的需求,我中心开展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简章如下:
一、职业定义
保育师是指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对象
1.亲子早教、托育园、幼儿园、儿童保健等机构从事3-6岁婴幼照护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从事及准备从事婴幼儿照护和教育人员;
3.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相关专业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准备从事3-6岁婴幼托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4.希望获得婴幼儿科学照护知识的准父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
三、培训方式及课程大纲
培训方式:采用线下课程,课程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学习内容:九大职业技能 理论+实操,考核通过持证上岗
1.对学龄前儿童的认识;2.婴儿的生理及心理发展与健康;3.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4.幼儿一日生活管理;5.婴幼儿膳食与营养;6.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7.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及护理;8.配合游戏及教育活动;9.日常消毒工作与体检;10.应试辅导及注意事项。
四、培训费用
初级:950元;中级:1300元;高级:1800元。
以上费用含教材费,不含技能等级认定费用。
五、报考条件
受教育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
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含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六、权威认证
《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注册、官网可查询(http://zscx.osta.org.cn/),全国通用。可作为就业、上岗、晋级的相关技能证明。
详询电话:2026037 林老师;
2.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报名入口;
3.厦门卫生人才网校订阅栏:
常年接受报名,随报随学,培训完满30人组织认定考核。
八、补贴标准及申报条件
(一)补贴标准
初级:840元;中级:1200元;高级:1800元。
(二)申报条件
参加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可自行向厦门市人社申请培训补贴:
1.享受补贴当月需缴交厦门社医保或有在厦门做就业、失业登记的;
2.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如公立幼儿园、公立医院、学校等在职工作人员)不在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