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含护考)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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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考生就近领取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含护考)技术资格证书,根据放管服有关要求,拟继续采用以区和市属(管)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领取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单位统一领取
  1.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领取。
  2.2023届护理专业毕业生参加护考的,由厦门大学医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市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兴才学院统一领取;社会考生参加护考的,凭本人身份证自行领取。
  (二)区统一领取
  市管、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区管民营医疗机构(含诊所),由各区卫生健康局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
  二、领取时间、地点
  (一)单位及各区:即日起至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末除外)
  (二)护考社会考生:即日起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周末除外)
  领取地点:思明区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5楼505室。
  联系电话:2136936
  三、各区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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