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招聘职业见习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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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中心成立于20019月,20116月加挂市公立医疗机构退服中心牌子,隶属市卫生健康委。承担了我市卫生专业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测评、职称考试评审、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人事代理与档案管理、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市属公立医疗机构退休人员服务等职责,办公地址设在镇海路37号民盛大厦。因工作需要,常年招聘职业见习生。

  一、职业见习岗位

  二、职业见习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符合厦门生源界定范畴,即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往届或2020届未就业毕业生,且未申请或已申请但职业见习期未满一年。

  三、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半年至一年(见习期间若找到正式工作,提前告知可终止见习)。

  2、见习待遇:根据市有关规定,生活补贴标准为1980/月,每月按30天计发。

  五、见习申请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资料发至电子邮箱3927941@qq.com。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072937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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